大鹏新区修建工务署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请求核发深圳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拟赞同其请求,现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法令》等有关规则予以公示:
深圳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内容如下:用地方位:大鹏新区大鹏大街鹏飞路西北角;用地面积:36682.45平方米;土地用处:教育设备用地;规则修建面积:61190平方米。
公示期10天(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定见或主张,请使用实在名字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定见或主张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大街金业大路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邮编518119),并注明“大众定见”字样。本次大众定见咨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如邮递,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在下列网址和实地发布: